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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课程缓考管理规定

时间:2019-01-15 16:14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

 

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课程缓考管理规定 
为严肃考试纪律,规范考试行为,保障学生的正当合理权益,特制订本规定。

一、课程缓考条件

1.学生因课程考试时间发生冲突,只能参加其中一门课程的考试,其余课程可申请缓考。
2.学生因参加某专业资格(技能)考试与课程考试时间冲突,可申请缓考。
3.毕业班学生参加人才交流会,可申请缓考。
4.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课程考试者,可申请缓考。

二、课程缓考办理程序

课程缓考办理需经本人申请,系部同意,教务处批准后可参加下一学期安排的课程补考考试,成绩登录在正常考试栏。
1.学生因课程考试时间发生冲突,应参加其中一门课程的考试,其余课程可直接到校区教务处办理缓考手续。
2.学生因参加某专业资格(技能)考试与课程考试时间冲突,应出示有关证明,经所在系部同意,由教务处批准。
3.毕业班学生参加人才交流会需申请办理课程缓考者,应出示有关证明,经所在系部同意,由教务处批准,可申请办理人才交流会会前后两天内的课程考试的缓考,该种情况的缓考办理仅限一次。
4.学生因病或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课程考试时,除紧急情况外,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凭有关证明向所在系部提出缓考申请并填写《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与信息工程学院课程缓考申请表》(见附件),经系部审核报教务处办理;各系部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将缓考学生信息提交到教务处,由教务处负责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登记确认,课程考试结束前未登记确认者作缺考处理。
申请未获批准而未参加考试者视为缺考,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,并注明“缺考”字样。

三、课程缓考手续应在缓考课程考试前两个工作日完成,事后不予补办,所有办理了课程缓考的学生,届时不得再次申请缓考,对未能按期返校参加补考课程考试者,无论出于何种原因,一律作缺考处理。

四、本规定由学院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
五、本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。
 

课程缓考管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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